适用范围:

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原材料、成品主机机箱,并作为交收的检验依据。

检验条件

1 灯光条件:800mm-900mm的40W日光灯光下照射。

2 检视角度:被检视面与光源成45度

3 检视距离:400-500MM

4 检视时间:每个表面4-9秒,检验员视力:1.0以上

等级面的定义

所有的机箱都依循下列图示所分的不同区域(依每一个表面的分区来判定外观表面缺陷)。

A、B面:定义为操作人员随时可看见的区域,为外观要求最严格的区域,主要是指机箱正面、顶部。

C面:定义为操作人员偶尔可看见的区域,其外观要求不如第A、B面严格,主要是指机箱侧面。

D面:定义为操作人员极少看见的区域,其外观要求次于C面的要求,主要是指机器的底面、背面。

缺陷分类

  1. 异色:与原色不相同或不一致。
  2. 流痕:在机箱表面上,呈波浪或斑文状,有如眼泪流过的痕迹。
  3. 杂质:在机箱表面附着的小微粒。
  4. 有感刮伤:目视明显或用手触摸可以感觉到的浅凹槽。
  5. 无感刮伤:刮痕目视不明显,无手感.
  6. 气泡:机箱喷漆在加工时因空气未排净而造成的表面气泡状或凸起。
  7. 流漆:机箱烤漆表面漆太厚导致漆下流,同时伴有漆堆积现象。
  8. 表面膜厚不均:烤漆表面之漆层厚薄不均。
  9. 附着力差:被涂机箱表面所涂装之漆粘附力不够易脱落。
  10. 字模:因产品需要在其表面冲压的字体或标记。
  11. 脏污:因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的表面杂物或不清洁物,分可擦拭和不可擦拭。
  12. 毛刺:由于模具刀口钝化或滚边滑块问题造成切边产生锋利的凸出物。